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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,无法坚持正常学习的,可由学生本人或其父母、其他监护人持县级(含县级)以上医疗机构证明、病历、相关医疗费用单据或其他有效证明,经学校审核同意,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办理休学手续。初中、高中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一般不准休学。
自收到休学申请之日起,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。普通高中高三年级原则上不予休学。经审核同意休学的,应及时在国家学籍系统进行学籍变动管理。学生休学期间,保留学籍,不保留助学金及其它待遇。
休学流程一般为:书写休学申请书附相关休学证明材料,交给班主任、教务处(学籍管理办公室)审批,学校出具属于学生的休学证明书,完成休学后等待复学即可,在休学期间要做好相关学习规划,家长一定积极制定休学期间的相关教导、辅导工作。
休学诊断证明一般情况不会书写建议休学,医院只能如实书写实际情况,比如:处理意见、建议等等。当然,并不是性往往能够书写建议休学字样的,一般都是患有重大疾病。诊断证明一般包含:基础信息、诊断结果、处理意见等。